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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赤城县非煤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5-27 18:35:03 来源:网友投稿

赤城县非煤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春节后,我县非煤矿山将陆续恢复生产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赤城县非煤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赤城县非煤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完整)


赤城县非煤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春节后,我县非煤矿山将陆续恢复生产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201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非煤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县非煤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长:冯俊

副组长:武玉军

员:刘建国 杨益龙 任晓明 张轩 赵永强

专家组:李志峰 孟海军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开展节后非煤矿山的开工复产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

全县范围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探矿企业和“两节、两会”期间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

三、验收程序

(一)企业开工复产前,企业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矿管一股

(二)矿管一股根据企业申请,制定验收计划,报主管局长。

(三)安监局协调辖区乡镇组成联合验收组,按计划逐矿验收,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

(四)企业完成整改后及时上报县局矿管一股,由县局组织专家复查。

(五)检查、复查验收合格报主管局长审核,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下达开工复产通知书。

四、验收标准

此次节后开工复产验收,重点内容是地下非煤矿山提升系统、通风系统,露天矿山规范开采、边坡管理以及外包施工队伍管理情况。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地下非煤矿山提升系统验收表》、《地下非煤矿山通风系统验收表》、《地下非煤矿山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验收表》、《露天矿山安全管理验收表》,确定了2577条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矿管一股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摸清情况,提前准备。要协调乡镇安监站、组织相关专业专家,与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将全县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年初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验收小组要认真负责,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验收关。要严格按照标准逐项逐条进行验收,不得随意减少验收项目、降低验收标准。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开工复产一个。整改未完成、未下达开工复产通知书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生产建设。对拒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偷开偷采的,一经发现,报请县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对标自查,确保进度。停产停建矿山企业在复工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专家对照验收表开展一次深入的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尽快制定措施,落实资金,提前整改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自验合格的,向县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安监局将按照《赤城县非煤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家协调辖区乡镇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下达复产通知,方可恢复生产建设。批准开工复产的企业,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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