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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制度】灵台县发改局制度汇编(全文)

时间:2023-05-20 13: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发改局制度汇编“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制度】灵台县发改局制度汇编(全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制度】灵台县发改局制度汇编(全文)



发改局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的知识培训,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联系人,联系人要及时掌握入党对象的表现及培养情况;

(三)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入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四)实行党员发展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员大会、支委会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进行举手表决,随后逐级上报审批。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年终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2.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3.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5.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纪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和会前谈话沟通。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文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以及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

4.检查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表彰先进党员,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名等组织处理问题;

5.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7.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三)组织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四)在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及时研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记录,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请假。党支部对1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由局机关党支部负责统筹安排实施。党支部要把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组织、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三)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及其它有意义的活动。

(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制定科学的党课教育计划。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努力做到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

(五)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流动党员的跟踪管理。

(六)建立党员思想状况调查汇报制度,由党支部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汇报给党总支。

(七)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抓好薄弱环节的检查和督导;正确、及时地树立好典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学习态度认真的党员同志,支部将定期通报,并上报上级党组织予以表彰;对学习态度不认真,无故缺席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取消年终评优选先资格;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经过批评教育后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一)确保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三)有关事项公开前,由局机关办公室进行收集,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后,即时进行公开公示。

二、公开内容

(一)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决定、决议、规划及执行情况,部门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项目审批、实施及验收情况,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

(二)思想政治建设。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职工定岗定责,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干部的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奖惩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作风建设。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为民筹办实事情况。

(五)廉政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六)制度建设。局机关各项办事程序、工作要求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相关制度,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有关政策的保障措施。

(七)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形式

(一)采取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和印发工作手册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可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四、公开监督

党务政务公开必须落实民主监督措施,采取设置意见箱,开通监督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等形式广泛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监督意见建议收集整改反馈机制,保证民主监督渠道畅通。

廉政建设制度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靠实局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

二、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与中心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年终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之列,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干部廉政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的教材对党员干部每年开展2次以上警示教育,全面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意识。

四、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县委“六十三条”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使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涉及工作决策、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干部推荐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不分管财务、不分管工程和班子会议末位表态制。

六、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对干部职工和群众关注的党务、政务、财务、事务从决策到实施、管理、结果等环节公开运行,广泛接受监督。

七、严格履行监管。局纪检组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扎实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及时汇报局党组处理。

八、局班子成员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好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自己,带好干部,树好形象。

工作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 首问责任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统称服务对象)向我局联系工作、反映情况或电话询问及咨询、申请办理项目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有关事项时,局机关的首位接待或受理的人员应热情接待、及时协调、认真办理的制度。

2.凡来人、来电咨询、办事时接触的第一个办公室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为首问责任人。正常上班期间,办公室文书为首问责任人;办公室文书不在办公室时,负责文件传递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办公室文书、负责文件传递的工作人员均不在办公室时,其他办公室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3.实行首问责任制,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局机关各业务办公室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对来电、来访人员热情接待、问清原由后,根据办事、来访人的要求,属于局办公室协调解决的,由文书进行协调解决答复;属于项目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指引其到相关业务办公室进行办理。

4.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不推不拖,直接办理;对资料或手续不完备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内容;对办理不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直接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业务办公室和责任人;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原则上先交局主持机关工作领导处理,主持机关工作领导处理不了的,汇报局主要领导处理。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自己的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和办理的,严禁以“不知道或办不了”为由一推了之。确因工作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职责的,应予解释说明,并委托他人接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二、限时办结制

6.限时办结制是指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文、办会、办事及项目申报、审批、转下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理、办结情况必须及时反馈,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办理情况不反馈的现象。

7.根据工作性质,局属各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明确时限要求,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交随办。对承办的事项,承办人要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办理时限要求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8.办公室来文实行当日处理制度。文档管理人员应于每日上午1100和下午500前将当班来文收阅登记,送相关领导阅处,重大紧急文件要及时收文,及时送阅;值班期间的重大紧急来文,由值班人员负责及时收文,及时送阅,一般性来文上班后及时转交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登记后送阅。文件收发传递上,急件要随来随收随传,及时办结;其它文件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电话记录处理参照本条执行。

9.办公室日常业务和临时性工作一般要在规定时限内,提前1天交分管领导审核。对特殊情况下的急件,要立说立办,随交随办。

10.相关业务办公室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需要延期的,承办人员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并同时告知延期办理时限;对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11.政务信息收集编发和机关财务等工作办理时限按机关制度规定的时限执行。

12.对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要在领导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没有作明确要求的要随交随办,并及时汇报反馈落实情况。

1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需要延期的,承办人要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三、分级负责制

14.分级负责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事务处理、工作任务落实中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实行分级负责的制度,使全体干部职工能各司其责、各尽其职,杜绝工作落实中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扯皮。

15.对经局党组、领导班子、局务和职工会议商定或临时安排的事项实行自上而下负责制,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督促、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并将落实结果汇报主要领导。

16.相关会议及日常工作实行主要领导和主持机关领导分类负责制。通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的各类事项和重要工作任务,由局主要领导负责批示处理,主要领导外出或请假时由主持机关领导负责处理;通知其他非领导参加的各类事项、一般性业务和临时性工作,由局主持机关工作领导负责处理,结果汇报主要领导,主持机关领导外出或请假时,由局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负责处理。

17.局机关正式文件(含便函)和对外的临时性各类汇报、资料等实行自下向上负责制。具体承办人员根据领导安排或岗位职责,对拟出具的正式文件或承办事项完成后及时送业务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最后由主要领导进行签发,未经局领导签字的公文或材料、资料文书不得盖章对外报送、印发。

18.其他特殊情况或临时性急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汇报主要领导或主持机关工作领导后,交由相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落实。

学习调研制度

一、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注重理论成果转化,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由分管局办公室工作的领导负责安排组织、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

三、学习的形式包括自学、集体学习两种,以自学为主。集体学习每周不少于一次,采取学习原文、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及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讲话,重点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2、业务知识学习,包括国家投资政策和导向、公文写作与处理、项目管理、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文学、历史、哲学、市场经济、现代科学、法律法规等与日常工作紧密相关知识的学习;

4、其它需要学习掌握的知识。

五、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建立学习笔记,每月记学习笔记2000字以上,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干部职工在年终考核总结时,要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实行学习笔记调阅考核制。每季度对职工的学习笔记由分管办公室领导调阅一次并签字,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笔记由局长调阅并签字。年底对学习情况做出综合评定,写入年终工作考核评鉴意见。

七、鼓励职工进行创作,发表文章,积极参加各类研讨、征文活动。

八、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和我局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针对全县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宏观调控、项目建设、节能降耗、信访稳定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实际弄清现状、找准问题、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九、局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两个月时间,每人每年结合分管工作撰写调研报告2篇以上,一般干部职工每人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一个月时间,立足本职岗位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工作体会。

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每次调研要有针对性,形成的调研报告要有质量、有水平、有见解,争取被上级在决策中采纳。

十一、要加强内部调研工作的研讨和交流,努力在机关形成重视调研的好风气,结合调研工作实际,每年召开12次调研成果交流研讨会,由局领导班子统一组织评比。

十二、鼓励支持职工参加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在职教育以及党校的干部培训、各级业务培训、到先进发达地区的学习考察等。

议事决策制度

一、坚持重大事项局务会或党组会集体讨论决策,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决策范围: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

(二)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和中长期规划,主要经济指标的测算;

(三)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审查、申报、审批、备案,大额项目资金的拨付;

(四)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

(五)班子成员分工、职工定岗定责,干部职工考核奖惩、评优选先、推荐任用;

(六)其他需要会议审定的事项。

三、局领导班子会议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由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副职召集并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其中分管讨论议题的成员必须到会。除突发和紧急事项外不得临时召开班子会议。

四、决策程序

(一)会前沟通。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提早做好调研谋划,拿出具体意见,并与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要与相关部门提前衔接沟通,待意见成熟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二)提前通知。局领导班子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1天通知各班子成员,以便提早思考个人意见。

(三)充分讨论。分管领导介绍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和意见后,班子其他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深入开展讨论,主要负责人最后一个发表自己的意见。因故未到会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四)逐项表决。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对意见基本一致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决定。对意见分歧,难以集中的事项,除紧急事项外,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研后,再做决策。记录人员在会议记录中记写清楚,会议记录作为档案永久保存。

(五)突发和紧急事项,来不及开会讨论的,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协商沟通后预先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局领导班子会报告。

五、集体决策的事项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对班子各成员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定期不定期通报落实情况,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机关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实行有事、有病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日和会议、集体活动、劳动考勤制度。

(二)工作日请假实行层级管理,副科级以上干部向局长请假,一般干部向办公室负责人、局领导逐级请假。上班期间有事临时外出,要向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打招呼。

(三)会议和集体活动、劳动等考勤实行点名登记制度。会议考勤由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负责,办公室登记;集体活动和劳动考勤由组织领导负责登记,办公室汇总。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劳动的必须事先向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请假。

(四)全体干部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书写请假条,并按照层级管理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逐级审批,3天以上的,由办公室负责人、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局长逐级审批,将签批过的假条交给考勤人员,并交接好手头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不允许电话请假或别人代替请假。请假期满后,须分别向审批请假的领导履行销假手续。

(五)请假不允许超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在上次请假期满前履行续假手续。请假、续假原则上由本人到单位按程序办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单位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事后补办手续。

(六)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上班迟到、早退、不出操每月累计超过3次的,无故不参加会议和集体劳动的,由本人写出检讨并通报批评;请假无故超假半天、无故旷工半天按干部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七)考勤工作由文书登记,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每季度公布一次,每半年考核兑现一次。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年终汇总,在职工会上通报,纳入年度考核。对连续旷工5天、累计超过10天的,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或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取消其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年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年休假规定天数的,取消其当年年休假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财务知识,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努力为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严格财务收支管理。由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本单位财务工作,日常性开支和零星即时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开支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审批。未经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审核的支出票据一律不得核销入账。

(三)单位所需用品购置年初由财务人员提出采购计划,报局班子会议审核,大额采购计划实施统一招标采购,小额采购计划由财务人员会同办公室集中一次性购置;领导临时交办的急需购置的物品或临时性接待,经办人员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并签字注明。每次购置物品支出在200元以内的,可由财务人员先支后批;2001000元的,必须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1000元以上的,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未经批准,用途不清的开支不予核支。

(四)单位职工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1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持卡人员公务支出发生后,要取得发票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POS小票),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单位财务人员处按规定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趟次报销;司机差费、燃修费及过境费、停车洗车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趟次5日内报销。

(五)单位所需各类物品由财务人员负责购置,坚持优质低价、定量购置的原则,精打细算,严控支出。因工作需要在外制作奖牌、会标、印制文件材料和购置物品需欠账时,要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办理,经手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并注明用途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六)因公出差要严格执行县上制定的住宿和补助标准,超标准部分个人自理,单位不予报销。

(七)要严格控制个人借支公款,加强现金管理。个人借款属公务出差的,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在返回单位一周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购物、接待的在事项完成后立即报销还款。

(八)严禁用公款购买有价证券、土特产、节庆礼品赠予他人或给职工发放。

(九)建立财务收支日清月结制度。会计账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做到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要素齐全。单位日常开支必须在10日内批支,外欠情况每月向分管领导清理汇报一次。财务人员每月5日前要结清上月账务,并将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每季度送主要领导审阅。

三、安全卫生出操制度

(一)严格遵守政府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火灾、被盗等不安全事故。

(二)实行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挂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一名领导和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日常事务处理、卫生清扫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周内值班为每晚19:3022: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要确保电话畅通,及时接收处理政府专网文件。

(四)值班人员每周轮换一次,交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8:30

(五)值班期间,如有造成工作失误、发生不安全事故或卫生清扫不彻底者,除下周重新值班外,还要按照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六)职工应主动讲文明、讲卫生,自觉参加政府机关及本单位组织的卫生打扫活动,认真搞好各自办公室及环境卫生,切实做到办公室窗明几净,室内整洁无异物,院落清扫无死角。

(七)单位的卫生打扫实行轮流制,由值班人员负责,每人一周,依此轮回,交接时间与值班交接时间一致。

(八)全体干部职工应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按时出早操,每个工作日早820分,为早操时间。在正式做操之前,单位全体职工要提前5分钟在指定位置列队做操,值班人员负责清点人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

四、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因公出车实行派车制度,汇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安排,填写派车单。分管领导每月负责对本月内的出车及油耗情况进行审核。

(二)要整合各类外出下乡公务活动,统一乘车集中办理业务,尽量减少车辆出行次数,非紧急公务活动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公务出车产生的过境费、停车费经当事领导审核后,按趟次据实核销。出车加油全部实行刷卡制,县内出车由单位会计会同驾驶员共同负责加油;县外出差由当事领导和驾驶员签字后据实报销。

(四)车辆维修实行审批制度。由驾驶人员提出书面修车申请及经费预算,分管领导审查汇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未打招呼私自修车者,一律不予报销有关费用。出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急需维修的,驾驶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五)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准私自出车,不准违章违规行车,不准带病行驶,不准擅自更换车辆零配件,不准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不准在工作时间及有出车任务的情况下饮酒。如公车私驾及酒后驾车发生不安全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驾驶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出车及时、服务周到。

(六)驾驶员要负责好车辆的安全、保洁及维修,勤擦洗、勤检查、勤保养,做到车辆完好,车容整洁,及时排除隐患和故障。驾驶员自己能排除的故障,一般不在修理厂维修。要注意节约油料和各种材料,长期不保养车辆或故意毁损车辆的,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七)车辆收车后必须停放在车库,防止盗窃。车库要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腐物品和其它用品。

(八)严禁单位任何人员私用公车,若发现有公车私用者,除补缴费用外,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节假日、星期天除有工作需要外,车辆全部入库,钥匙交由办公室值班人员统一保管。

五、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按照“热情、周到、节俭”的要求,实行签单审批制度。

(二)局办公室为统一组织协调局公务接待的责任主体。

(三)公务接待的对象是来灵台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工作的上级发改部门领导;来我县交流考察、商洽工作的外省、市、县发改部门领导;县上领导安排批准的接待任务;其他接待任务。

(四)公务接待实行定地点、定标准和预先申请、及时审批的管理办法。局办公室接到接待任务后,汇报局主持机关工作领导并及时制定接待计划,报局主要领导或受委托的副职领导审批。

(五)从严控制陪同人数。除相关会议、集体活动的陪同人数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外,其它来客均实行对口接待,陪同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具体陪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定。

(六)来宾用餐只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原则上安排在经济实惠、具有地方风味特色的饭店,就餐一律不上香烟和酒水。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来宾单位自理,住宿标准可根据来宾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地)厅级以上领导安排单间或标间,县(处)级以下人员安排标间,房间一律不摆放鲜花、水果和香烟。

(七)严禁私客公款接待,任何个人不准无理由在外随意用餐,未经批准擅自接待的招待费用,由个人自理。

(八)其它未尽事宜,依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勤俭节约制度

(一)节约用电。工作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开灯办公,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

(二)节约用水。按需用水,用完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细水长流”现象。

(三)节约办公用品。实行办公用品按需领用签字制度,严禁公物私用或铺张浪费。加快推进单位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通过网络传递文件、资料、信息(有密级要求的除外),在电子媒介上修改、传递文稿,减少用纸,确需打印的要严格控制数量,非正式文稿全部利用废旧纸打印。加强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人为损坏,提高使用效率。

(四)节约通讯费用。单位办公电话只限于联系公务使用,公务电话使用要言简意赅,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严禁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未经批准不得拨打长途电话,禁止打声迅电话。

(五)节约会议和接待费用。最大限度整合会议、精简次数,压缩时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

(六)节约办事。各类公务费用由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负责,精打细算,严控支出,不讲排场,不与别人攀比。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父母丧葬、子女婚嫁等事宜要节俭办事,不得大操大办。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申报审批制度

(一)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和投资导向,及时向乡镇、部门提供信息服务,配合乡镇、部门搞好项目论证申报工作。

(二)乡镇、部门、企业申报的项目,由相关业务办公室负责按审批权限、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及时办理。重点和县乡自筹资金实施的项目,受理前需经县政府项目审查小组审查同意。

(三)项目申报审批实行逐级负责制。所有申报项目先由相关业务办公室业务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政策、论证充分、前置手续齐全的提出初审意见,交由分管领导审查;需要评审可研或论证不充分,资料不齐全的告知申报单位及时完善;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实施条件不能立项的,向申报单位说明原因。对分管领导审查无异议的项目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审定,会议讨论同意的项目,由相关业务办公室负责,按权限属我局审批立项、备案登记的及时予以批复,属省市审批立项或备案登记的及时予以上报。

(四)项目申报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备、可研和初设已审查通过,属我局权限范围内审批或备案的项目,自受理之日起,立项审批(含批复可研或初设)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上报省、市审批或备案的项目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对省市批复的项目,由项目办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批转项目实施单位,并抓好项目实施。

(六)负责项目申报审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从严把关,从速办理,确保质量。

二、项目管理制度

(一)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下一年度建设项目谋划论证和计划衔接工作,整理汇总全县50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

(二)根据县上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及时研究制定抓建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项目调度管理实行月调度分析、季督查通报制。由项目办负责,抓好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调度。每月25日前对当月全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统计;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原则上每季度汇报县政府组织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进度、提高质量。

(四)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联合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从立项审批、建设程序、实施进展、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档案资料等各个环节,每年开展2-3次专项检查。年末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纳入全县经济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兑现。

(五)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政府投资项目,要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在建成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并按规定申请验收。对无故拖延工期1年以上或项目建成3个月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在年度项目管理责任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本专项资金是指我局负责监管、实施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

(二)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月记账,年度结转。

(三)专项资金使用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形象进度提出申请,分管项目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查并提出意见,提交班子会议审定后拨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专项资金(除生态移民技能培训外)必须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予拨付(报账)。

(四)局分管项目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要严把工程资料关,确保准确无误。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严把报账资料关,确保真实合规,并联合审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失误和后果的相关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责任追究。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项目论证申报、来文来电处理,文稿起草、审核、送签及印制、分送,会议筹备、会务组织,信息报送,财务管理,后勤接待等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的,由分管领导根据失误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四、责任追究分为一般失误追究、较大失误追究和重大失误追究三种。

五、工作人员出现一般工作失误,影响到方面性工作的,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六、工作人员出现较大工作失误,影响到单位整体工作的,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主要领导审定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通报批评。同时分管领导要说明原因。

七、工作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由单位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谈话,在全体职工会议上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当事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在职工会和班子会上作检查。

八、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年内,出现1次重大工作失误或2次较大工作失误或3次一般工作失误的,不得评优选先,推荐提拔。

“双联”行动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一、干部驻村实行分期分批、定期轮换。每期确定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驻村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驻村干部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脱贫致富计划,协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特困户分析致贫原因,谋划发展路子,帮助建立增收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三、驻村干部要深入了解和掌握联系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准确反映民意;要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耐心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疏导思想、维护稳定工作。同时,要善于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单位双联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四、驻村干部要协调搞好单位与村、干部与户之间的相关事宜,准确掌握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驻村日志和帮扶工作日志记录,书写学习笔记和民情日记,按月向单位汇报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信息。

五、干部驻村期间,严格遵守“三个防止、八个不准”的规定,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联村联户连心,为民富民亲民,树立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六、单位将干部驻村工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驻村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双联”行动干部结对帮扶制度

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与“双联”村贫困户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联户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户,每年入户不少于12次。

二、联户干部要深入帮扶户全面了解掌握家庭成员情况、生产生活情况、经济收入情况,紧紧依托双联村优势产业和帮扶户的特点,为帮扶户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和年度增收计划,及时指导帮扶户逐一落实。

三、联户干部要与联系户共同分析贫困的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帮扶户在增收产业发展中提供技术、信息、贷款方面的服务。同时,要认真填写帮扶联系卡,做好帮扶工作记录。

四、单位要对联户干部的工作给予各方面的支持。

五、单位要加强干部结对帮扶督查考核工作,按季度督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年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内容对干部职工进行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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