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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制度】潼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23 19:00:06 来源:网友投稿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协作、互相督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制度】潼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质监制度】潼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文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协作、互相督促、快速反应的工作格局,扎实有效监管,全面提高特种设备行业安全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建立潼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指导全区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定期通报、分析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工作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参与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事故调查、应急演练;指导、监督镇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二、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区质监局、教委、经济信息委、公安局、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交委、水务局、商务局、安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组成,区质监局为牵头单位。由区质监局局长担任联系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负责联系会议日常工作,由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见会议时,应委派相关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时,可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同时抄送区政府。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区政府审定。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动研究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与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需要多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动态,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时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向有关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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